吉林省水利廳關于水利施工企業
申報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的通知
吉水建管函【2012】26號
為加強對全省水利施工企業人員備案管理工作,按照吉水建管【2012】467號文件要求,2012年5月10日我廳在“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專欄”下發了“擬對水利施工企業已在吉林省水利廳信用信息公開網上備案人員開展養老保險參保情況備案申報和審核錄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水利施工企業于2012年6月15日止申報已備案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并錄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但截止目前,仍有少數企業未及時申報證明材料,為確保備案企業權益,保證養老保險信息錄入工作有序進行,經研究決定,對未及時申報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的企業,給予最后一次申報機會,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凡截止2012年11月30日仍未及時申報已備案人員養老保險證明材料的企業,其已備案人員養老保險信息無法在網上查詢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企業負責。
三、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要求
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應包含單位名稱、單位編碼、個人編碼、姓名、身份證號、繳費所屬期、繳費基數、月繳費金額等基本信息。由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并有經辦機構、經辦時間、經辦人聯系電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社保經辦機構公章。
聯 系 人:刁顯清
聯系電話:0431-84994076(兼傳真)
吉林省水利廳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