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水利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申報和延續工作的公告》要求,為做好2016年水利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申報和延續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
(一)資質等級申報范圍。
本次監理單位資質等級審批范圍為《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所有專業(即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機電及金屬結構設備制造監理和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包括首次申請和申請增加專業資質、申請晉升資質等級。
(二)資質等級延續范圍。
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的,均應按照水利部公告要求,辦理延續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申請。
擬申請增加專業資質、晉升資質等級,但同時符合資質等級延續申請范圍的,也應按照水利部公告要求,先辦理監理單位資質等級延續。
二、網絡申報
(一)申報單位應登陸水利部網頁在線服務欄目(網址是http://www.mwr.gov.cn/),選擇“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認定”事項的“預受理”鏈接,填報單位信息及申報項目,生成并打印《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申請材料1)。
(二)各申報單位均應進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網址是http://www.cweun.org)填報單位從業人員信息,并向社會公開。各單位人員應滿足相關要求并確保人員資格在有效期內。在申報單位從業的監理工程師和造價工程師應分別登錄“監理工程師執業信息報送系統”和“造價工程師執業信息報送系統”,完成個人執業信息報送。首次申請監理單位資質的單位,應完成單位預申請。申請延續、晉升監理單位資質等級的單位,應同時填報業績信息,完成信用檔案數據更新。
三、申請材料及要求
(一)申請材料嚴格按照水利部公告要求進行提交和裝訂,水利部公告可在水利部網站首頁通知公告中查閱。
(二)提交申請材料時,應提交如下原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登記證明。
2.企業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技術負責人任命文件。
4.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5.勞動合同。
6.社會保險憑證。
(1)非退休人員:社會保險應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險種,且由用人監理單位或其控股單位在工商注冊所在地繳納;屬控股單位繳納的,需同時提供控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其為該單位正式員工的證明文件。社會保險憑證應由社保繳納部門經辦人簽字并加蓋社保部門公章。
(2)年齡未超過60周歲的退休人員,提供意外傷害保險憑證、退休證明。
(3)年齡超過60周歲的退休人員,提供意外傷害保險憑證、身份證復印件。
7.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1日承擔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書,以及已完工程的建設單位評價意見;按照合同排列順序制備的業績匯總表,注明項目等別、合同額、承擔時間等內容。
8.《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
9.代表性監理工程業績的規模等級(初設批復)等其他證明材料。
四、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工商注冊所在地為吉林省境內的,向吉林省水利廳提交申請材料(水利部直屬單位獨資或者控股成立的企業、流域管理機構直屬單位獨資或者控股成立的企業除外),同時省水利廳將對申報單位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上公示的從業人員和工程業績信息進行審核。
(一)延續監理單位資質等級。
2016年7月15日為申請人向吉林省水利廳提交材料截止時間,同時亦為申報單位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填報信息截止時間。
(二)申報監理單位資質等級。
2016年8月19日為申請人向吉林省水利廳提交材料截止時間,同時亦為申報單位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填報信息截止時間。
(三)申請監理單位資質變更。
監理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30個工作日內,登錄水利部網頁在線服務欄目,提交預受理申請通過后,向水利部提交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證書,辦理信息變更。
五、聯系方式
吉林省水利廳建設與管理處
聯 系 人:王 洋
聯系電話:0431-84994077
傳 真:0431-84994230
電子郵件:jgc84994077@163.com
通信地址:長春市衛星路3726號
郵政編碼:130033
吉林省水利廳
2016年6月2日